孙正聿 | 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 ——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真实意义
人 思
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
——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真实意义
孙正聿 | 文
对 概
深 意
概
马克思的辩证法,在其直接的理论来源上,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概念辩证法,这是学界所公认的。问题在于,承认马克思辩证法的这个直接理论来源,要求我们从怎样的辩证法理论出发去反思和发展辩证法?因此,我们必须重新理解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真实意义。
一、“思想体系的时代”的哲学理论
在对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理解中,最大的问题是离开黑格尔哲学所体现的时代精神,把它说成某种神秘莫测或难以理喻的东西。
黑格尔自己曾经说过,哲学总是“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这个关于哲学的基本论断,既符合黑格尔哲学本身,也应当是研究黑格尔哲学的出发点。从黑格尔哲学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上看,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的统一:其一,从其直接性上看,黑格尔哲学作为19世纪的“思想体系的时代”的“时代精神”,他的哲学集中地表现为以概念自我运动的形式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而展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从而为恩格斯所说的“整理材料”的19世纪科学提供建立各门科学体系的“逻辑基础”。在哲学发展史上首次以“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去展现“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这是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真实内容”和“真实意义”;其二,在其间接性上,黑格尔哲学作为“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他的哲学是以概念自我运动的方式而表现人类理性的自由运动,为人类“理性”的“自由”进行哲学论证。这可以说是现实生活激发黑格尔哲学追求的“政治关怀”;其三,在其深层的自我意识中,黑格尔哲学作为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使人崇高起来”的哲学目标的集大成者,他的哲学是以概念自我运动的方式而实现“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辩证融合”,也就是把“个体理性”融合到作为“崇高”化身的“普遍理性”之中,因此在黑格尔看来,他的概念辩证法的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乃是人的“崇高”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实现,这可以说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深层的“人文关怀”。这种“思想体系的时代”、“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和“使人崇高起来”的三者统一,构成了黑格尔哲学的内涵丰厚而又形式神秘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理论体系。
美国出版的“导师哲学家丛刊”曾对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各个世纪的时代精神作出哲学概括,把中世纪称作“信仰的时代”,把文艺复兴时期称作“冒险的时代”,把17世纪称作“理性的时代”,把18世纪称作“启蒙的时代”,而把19世纪称作“思想体系的时代”。这个概括对于重新理解和阐释黑格尔概念辩证法与时代精神的关系,特别是黑格尔概念辩证法与19世纪的科学精神的关系,是富有启发性的。作为“冒险的时代”,文艺复兴时期是恩格斯所说的“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的时代,是科学的求真求实精神在近代重新开启的时代;作为“理性的时代”,17世纪的欧洲是近代实验科学兴起、科学理性逐渐扩展和深化的时代;作为“启蒙的时代”,18世纪的欧洲是逐渐盛行的崇尚理性力量的时代;作为“思想体系的时代”,19世纪的欧洲则是恩格斯所说的由“搜集材料”的科学转向“整理材料”的科学,也就是建立各门科学的概念发展体系的时代。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正是源于他对自己的时代——“思想体系的时代”即建立科学体系的时代——的理论自觉。
近代科学的发展经历了从“搜集材料”的科学到“整理材料”的科学的历程,到19世纪,“经验自然科学积累了如此庞大数量的实证的知识材料,以致在每一个研究领域中有系统地依据材料的内在联系把这些材料加以整理的必要,就简直成为无可避免的。建立各个知识领域互相间的正确联系,也同样成为无可避免的。”[1]正因如此,人们把19世纪称作“思想体系的时代”。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正是适应了以概念发展的逻辑为各门科学提供逻辑基础的需要,以其创建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深刻地展现了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集中地体现了这个“思想体系的时代”的时代精神。对此,列宁曾经明确地指出,黑格尔的逻辑学是关于思想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逻辑,是关于思想“自己构成自己”的逻辑。不仅如此,在“辩证法是什么”的题目下,列宁还在探索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真实意义的基础上,对辩证法的实质内容作出如下的论断:概念的相互依赖,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相互依赖,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转化,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转化,概念之间对立的相对性,概念之间对立面的同一,每一概念都处在和其余一切概念的一定关系中、一定联系中。[2]这说明,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不仅以理论的方式体现了“思想体系的时代”的时代精神,而且把辩证法理论从自发形态升华为自觉的理论形态。
二、“自觉形态”的辩证法理论
从辩证法史上看,黑格尔哲学的最突出和最重大的价值,在于它实现了辩证法从自发到自觉的理论形态的根本性转换,把辩证法展现为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黑格尔所自觉到的这个理论任务,既来源于他对“思想体系的时代”的哲学自觉,也是形成于他对以往哲学的批判总结。在哲学史上,黑格尔以前的哲学家都把哲学分割为研究世界本源的本体论、探索人类认识的认识论和考察思维形式的逻辑学这三大部分,黑格尔则试图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作为统一性原理,把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熔铸为概念发展的辩证法体系。在这种概念辩证法体系中,不仅没有认识论基础的本体论是无效的,而且没有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逻辑学基础的认识论也是无效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在黑格尔哲学中所实现的统一,并非如通常所解说的那样,仅仅是使黑格尔哲学具有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这三个方面的意义,而是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去展现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原理”,也就是把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展现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
黑格尔的这种努力还有其更深层的根据。以往的哲学或者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归结为意识内容与感性对象的统一,即黑格尔所说的作为感觉和直观的精神与其对象的统一(如18世纪的法国唯物论);或者把思维的规律与存在的规律对立起来,否认思维规律具有客观逻辑的意义(如康德的先验论),而从来没有实现思维和存在在规律层次上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哲学的真正使命,是要实现“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也就是要以逻辑的必然性去实现思维的“全体的自由性”。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去展现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从而理论地表达思维把握和解释世界的全体自由性,就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作为统一性原理的实质内容。它把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明确地提升到两个系列规律的统一问题,即思维规律和存在规律所服从的同一规律的问题。
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作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既是思想内容发展的“内涵逻辑”,也是展现这种“内涵逻辑”的方法,因此在黑格尔这里“内容”与“方法”是统一的。然而,在哲学史上,哲学家却总是试图从其他科学去寻找方法。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兹、沃尔夫等人都曾从数学中去寻求建立哲学体系的方法。黑格尔认为这是“找错了路子”,因为哲学所研究的正是数学中不证自明的前提。黑格尔提出,哲学的方法应当是它自己的方法,“方法就是对于自己内容的内部自己运动的形式的觉识”,即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方法。黑格尔对“方法”的这种规定,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即:哲学是“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是对于真理之必然性的科学”。[3]方法作为“真理之必然性”的逻辑,它就是作为“全体的自由性”的真理的“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展开过程,也就是思维自己运动、自己展开、自己发展的过程。离开绝对理念的自我认识就不存在表现这种自我认识进程的绝对方法;离开绝对方法的逻辑展开也不存在实现自我认识的绝对理念。这样,黑格尔就把他的本体论与辩证法统一起来了:他的逻辑学本体论就是概念自我发展的辩证法;他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就是他的逻辑学本体论。黑格尔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是以辩证法为内容而实现的统一。就此而言,黑格尔哲学就是内容与形式、体系与方法、本体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法。我们完全可以用一个词来表达黑格尔的全部哲学,这就是“辩证法”。把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解释为“三个方面”、“三个部分”或“三个层次”的统一,并没有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真实意义”。
列宁把黑格尔的这种理解与前黑格尔哲学相比较,指出:“在旧逻辑中,没有过渡,没有发展(概念的和思维的),没有各部分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也没有某些部分向另一些部分的‘过渡’。”[4]而“黑格尔则要求这样的逻辑:其中形式是富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5]。因此,列宁非常重视黑格尔关于“只有沿着这条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哲学才能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的看法,提出“’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真正的认识的、不断认识的、从不知到知的运动的道路(据我看来,这就是关键所在)”。[6]
概念自我运动、自我发展、“自己构成自己”的根据何在?就在于概念自身的内在否定性。黑格尔十分欣赏斯宾诺莎关于“实体自因”、“规定即是否定”的看法,并把它视为“绝对方法”即概念自我发展辩证法的灵魂,贯穿于整个逻辑学本体论的建构与反思之中。就此而言,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是概念自我否定的辩证法。这是黑格尔的辩证法遗留给我们的最富启发性的理论遗产。
在黑格尔哲学中,这种内在的否定性,在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进程中,表现为双重的否定性:一方面,思维不断地否定自己的虚无性,使自己获得越来越具体、越来越丰富的规定性,这就是思维自己建构自己的过程;另一方面,思维又不断地反思、批判、否定自己所获得的规定性,从而在更深刻的层次上重新构成自己的规定性,这又是思维自己反思自己的过程。思维在这种双重否定的运动中,既表现为思维规定的不断丰富,实现内容上的不断充实,又表现为思想力度的不断深化,实现逻辑上的层次跃迁。这种思想运动中的思维规定的充实与逻辑层次的跃迁,就是人类思维运动的建构性与反思性、规定性与批判性、渐进性与飞跃性的辩证统一。
在人们的通常理解中,思维的否定性,只是对“错误”思想的否定,也就是把错误的思想转化成正确的思想。黑格尔的关于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的辩证法的深刻性则在于:他不是把思维的内在否定性仅仅理解和描写为对“虚无性”的否定,即不是把思维的内在否定性仅仅看作思维规定性的丰富和建构过程;而且尤其把思维的内在否定性理解和描述为对“规定性”的否定,即把思维的内在否定性看作规定性的批判和反思过程,把思维的否定性理解和描述为思想在逻辑层次上自我跃迁的过程。正因为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过程是建构与反思、规定与批判的辩证统一,所以作为“本体”的绝对理念不是某种凝固、僵化的存在,而是一个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本体论与辩证法的统一,或者说本体论就是辩证法,这才是黑格尔逻辑学本体论的真实意义之所在。它启发人们从本体论批判的角度去理解辩证法,又从辩证法的内在否定性的角度去理解本体论的自我批判和自我发展。
三、“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理论思维
恩格斯曾经提出,黑格尔哲学的理论力量,在于它的“巨大的历史感”。正是在系统总结和深刻反思包括黑格尔哲学在内的人类思想史的基础上,恩格斯明确地指出,所谓“辩证哲学”就是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7]。
在《哲学笔记》中,列宁也向人们提出一个意义重大的理论问题,即:为什么“普遍运动和变化的思想”,在“未被应用于生命和社会以前”,就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被猜测到了?”[8]这就是说,为什么自觉形态的辩证法理论不是首先从生命自然领域和社会历史领域中总结出来,而是首先由研究概念逻辑运动的黑格尔把世界理解和描述为一个过程?这个问题的确是发人深省的。
在论述黑格尔哲学时,恩格斯一再强调地指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以最宏伟的形式总结了全部哲学的发展,是二千五百年来的哲学发展所达到的成果,黑格尔的每个范畴都是哲学史上的一个阶段。同样,列宁也强调地指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史的概括,黑格尔在哲学中着重地探索辩证的东西,黑格尔是把他的概念、范畴的自我发展和全部哲学史联系起来了。这就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黑格尔之所以能够在人类认识史上第一个创立自觉形态的辩证法理论,就在于这个理论本身是全部人类认识史的成果,是从人类认识史的总结中产生出来的。一句话,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之所以是自觉形态的辩证法理论,就在于它是恩格斯所说的“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
黑格尔的辩证法理论向我们提示了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哲学问题:人类思维所面对的世界具有无限丰富的规定性,人又如何以自己的思维去实现把握和解释思维和存在的“全体自由性”?这就构成了传统哲学无法解决的两大矛盾:一是哲学的宏伟目标与实证科学的历史成果的矛盾,即实证科学在其历史的发展中所取得的认识成果与哲学所指向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的矛盾;二是人类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矛盾,即恩格斯所说的思维的“每次现实”和“个别实现”的“非至上性”以及思维按其“本性”、“使命”和“终极目标”来说的“至上性”的矛盾。值得人们深思的是,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正是作为解决这两大矛盾的独特方式而产生的。黑格尔解决这两大矛盾的方式,就是在概念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辩证法中,实现“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在我看来,只有理解黑格尔哲学所面对的巨大的理论困难以及黑格尔解决这一困难的独特方式,才能深入地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
黑格尔认为,传统哲学之所以陷入这两大矛盾而不能自拔,是因为它们分属于两种错误的思维方式——表象思维和形式思维。“表象思维的习惯可以称为一种物质的思维,一种偶然的意识,它完全沉浸在材料里,因而很难从物质里将它自身摆脱出来而同时还能独立存在。与此相反,另一种思维,即形式推理,乃以脱离内容为自由,并以超出内容而骄傲。”[9]这就是说,“表象思维”陷入到“各个环节的必然性”中而无法实现“全体的自由性”;与此相反,“形式推理”则使“全体的自由性”离开了它的根基即“各个环节的必然性”;因此二者都无法解决黑格尔面对的理论困难。黑格尔提出,哲学层次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必须把自由沉入内容,让内容按照它自己的本性而自行运动,并从而考察这种运动的思维方式。这就是不同于表象思维和形式思维的思辨思维。黑格尔的深刻而睿智的哲学思考把哲学的视角从表象思维的直观的客体性原则和形式思维的空洞的主体性原则,转换成思辨思维的主体性原则。
思辨思维的内容就是绝对理念,即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把自由沉入内容,并让内容按照它自己的本性而自行运动,就是把哲学对全体自由性的追求,从对自在的外部世界和抽象的内心世界的关注,转移到既使外部世界逻辑化、又使内心世界具体化的人类思维运动的过程上来。而考察这种运动,则是人类思维反过来以自己为对象而思之,即哲学层次的反思活动。这表明,黑格尔所强调的哲学的“反思”,是同他所建构的本体论辩证法即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密不可分的。
在这种反思活动中,绝对理念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作为主体,它不是能思者,而是能思者的思维;作为客体,它不是自在的外部世界和抽象的精神活动,而是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进程。这里,黑格尔对传统哲学的追求实行了两大转变:第一,把主体由个体的思维转换成人类的思维,用人类思维的普遍性来克服个体思维的有限性;第二,把客体由自在的外部世界和精神世界转换成人类思维自为地把握精神活动及其全部对象的逻辑进程,用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来取代客观世界的外在性和精神活动的抽象性(主观性)。这样,人类思维就在自己的反思活动中实现了黑格尔自己所期待的思维的“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
四、“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
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是自觉地解决传统哲学的巨大理论困难的产物。黑格尔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理论成果,既是一种巨大的理论贡献,又是一种根本性的理论缺陷。这种理论贡献,就在于他以概念辩证法的方式展现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这种理论缺陷,则在于他是以“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的方式来展现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这种理论贡献与理论缺陷在黑格尔哲学中的统一,就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概念辩证法。
黑格尔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实现“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因而他深刻地揭露了“表象思维”和“形式思维”的非哲学性,并以“思辨思维”的方式实现了“主体”和“客体”的两大转换:既把“主体”从“能思者”转换为“能思者的思维”,又把“客体”由自在的外部世界和抽象的精神活动转换为“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概念运动。
在这两大转换中,黑格尔既把现实的主体抽象为普遍性的思维,又把一切事物抽象为逻辑范畴,把各式各样的运动抽象为范畴的逻辑运动,因而是一种如马克思所批评的“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这表明黑格尔的思辨思维是一种彻底的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但它又是如同列宁所说的“聪明的唯心主义”即辩证的唯心主义,它以概念发展的辩证法展现了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因此,它“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10]它孕育着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论和整个现代哲学。
关于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唯心主义性质,马克思曾作过精辟的论述。马克思提出,“在抽象的最后阶段”,“一切事物都成为逻辑范畴”;“正如我们通过抽象把一切事物变成逻辑范畴一样,我们只要抽去各种各样的运动的一切特征,就可得到抽象形态运动,纯粹形式上的运动,运动的纯粹逻辑公式”。[11]因此马克思提出,所谓的“绝对方法”,只不过是“运动的抽象”,“抽象形态的运动”。这种“纯理性的运动”,“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群”,“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整个体系”。[12]这就是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实质。
黑格尔把概念作为客观主观化和主观客观化的中介环节,以概念自身的生成和外化去实现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真与善的统一,就把概念发展变成了“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对置、自我运动,从而也就把人与世界的现实的辩证关系神秘化了。因此,马克思尖锐地指出,“黑格尔认为,世界上过去发生的一切和现在还在发生的一切,就是他自己的思维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历史的哲学仅仅是哲学的历史,即他自己的哲学的历史”,“他以为他是在通过思想的运动建设世界;其实,他只是根据自己的绝对方法把所有人们头脑中的思想加以系列的改组和排列而已”。[13]这就要求必须把被黑格尔哲学神秘化了的概念辩证法扬弃为实践辩证法的内在环节,不是用概念的辩证运动去说明人类的实践活动,而是用人类的实践活动去解释概念的辩证发展。马克思的“实践转向”立足于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矛盾及其历史发展,既为概念辩证法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又为概念辩证法提供了作为“大写的逻辑”的《资本论》的范例,从而构成了合理形态的实践辩证法理论。
参考文献: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5页,第533页。
[2][8]参见《列宁全集》第38卷,第210页,第147页。
[3]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卷,第17-18页。
[4][5][6][10]《列宁全集》第2版,第55卷,第81页,第77页,第73页,第235页。
[9]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上卷,第40页。
[11][12][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5页、第106页,第107页,第108页。